畢業總學分
(攸關畢業資格,請留意並以必修科目(含選修學分)查詢系統為準,請選擇入學學年度)
- 113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12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11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10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09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08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07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06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必修科目表.pdf
課程大綱
(歷史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課程,依每學期實際開課為主,其必修選修的課程大綱,以開課明細查詢系統為準)
學生畢業選修學分認定辦法
東海大學課程領航系統 (點選) 協助你探索未來職業與修課準備
東海大學理學院智慧計算暨應用數學系學生畢業選修學分認定辦法國 100 年 04 月 07 日系課程會議通過
民國 100 年 05 月 04 日系課程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104 年 11 月 17 日系課程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104 年 11 月 17 日系務會議核備
民國 105 年 12 月 06 日系課程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106 年 01 月 03 日系課程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110 年 10 月 20 日系課程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 110 年 11 月 10 日系務會議核備
民國 112 年 09 月 20 日系課程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12 年 09 月 27 日系務會議核備
民國 112 年 09 月 27 日系務會議核備
2024/08/01(民國112年9月5日臺教高(四)字1122202717號函核准,自113學年度起更名為「智慧計算暨應用數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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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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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本系大學部學生更有機會往應用領域發展,甚至獲得相關學程或科系之輔系或雙學位資格,規定本系學生畢業選修學分不得與本系必修學分重複認列下,本系學生畢業選修學分為「系選修課程」及「自由選修課程」兩部分。 |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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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選修課程」18學分,滿足下列選修條件之一方可認列: 1. 本系所開課程18學分。 2. 取得輔系畢業資格或是教育學程(師培)畢業資格者,所加修課程最多可認抵12學分,其餘不足學分需修本系所開課程。 3. 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所加修學系必修課程可認抵18學分。 |
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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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選修課程」為畢業選修學分扣除「系選修課程」外學分,不得與「系選修課程」重複認列下,下列皆可認列: 1. 系選修課程超出之學分 2. 通識課程超出之學分 3. 共選修課程之學分 4. 校內其他院、系或學程選修之學分 5. 申請放棄輔系/雙主修資格,原已修習之輔系/雙主修課程。 6. 全民國防教育選修課,至多採計2學分 |
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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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定辦法適用於11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生。 |
第五條、 | 本辦法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送系務會議核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